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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至6月30日 钱塘江禁渔

时间:2020-02-25 20:17 来源:未知

  杭州市2020年钱塘江禁渔通告

 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,保护钱塘江生物多样性,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,据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、辽河、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》(农业农村部通告〔2019〕1号)和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》(浙农渔发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将杭州市2020年钱塘江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禁渔区域:

  钱塘江干流(含南北支源头)杭州段;重要支流分水江、浦阳江、渌渚江、葛溪、壶源溪、大源溪。

  二、禁渔时间:

  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。

  三、禁止作业类型:

  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。

  四、法律责任:

  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,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》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三百四十条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

  2020年2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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